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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暴执法,该歇手了

时间:2013-4-15  文章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张丽

   笨重的钩机转动着履带,挥舞着铁臂,3600余辆电动车被悉数销毁。日前,深圳启动“禁摩限电”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并用“毁电”表决心。深圳民间组织及车主代表发出了不同声音:公民财产,怎能被销毁?

  古有虎门销烟,今有深圳“毁电”。但鸦片是毒品,而电动车是老百姓的代步工具。尽管警方称,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可依法处理,但销毁电动车,还是有损害公民财产之嫌。

  那么,“一禁了之”是否就能达到目的呢?

  对于“一禁了之”式的执法,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为维护城市形象,禁止乞丐在公共场所出没;因害怕出事故,叫停学生集体出游……凡此种种,目的自然是好的,但效果如何?似乎都应该打上问号。

  这次销毁电动车也一样。其实深圳“禁摩限电”已久,但部分区域摩托车依旧横行,所涉及的刑事治安问题依然不少。正所谓:你有你的铁腕执法,我也有我的生活方式。

  漫步台湾街头,你一定会注意到,那些穿梭于城市的电动车。司机头戴安全帽,严守交通规则,和行人、汽车相安无事,已成为台湾街头靓丽的风景线。城市环境和秩序,不是靠简单的“禁摩限电”,而是有效管理。

  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要转变观念。但愿执法部门少一些摧枯拉朽式的粗暴,多一些文明理性的引导,多从公民角度考虑问题,让公民真正感受到政府为民服务的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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