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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法庭”把国徽搬到大山深处

来源:中国法院网 李炜 刘文娇        2013-6-21

  哪家的牛跑到别人地了,哪家夫妻不和闹离婚了……辖区哪有纠纷,哪就有他们的身影。为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少花一分钱、少误一天工,法庭的法官们经常以摩托车代步到乡下巡回办案,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用摩托车轮丈量着司法为民的尺度,当地百姓都亲切地称他们为“摩托车法庭”。

  “太欺负人啦,法官你要为我做主啊……。”2012年7月5日,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修溪法庭接到修溪乡长坡村一个村民的电话。长坡村距离法庭近百里,蜿蜒的山路使小车根本就进不,村民进出都要步行数十里,到镇里坐车。

  长坡村的文某和叶某在2008年一人出宅基地,一人出榨油技术,合伙开办了一家桐油榨油坊。因为经营问题双方2012年初协定解除合伙。但在油坊财产的处置上,双方都觉得自己吃了亏,互不相让,最后双方子女、亲戚也都参与进来。眼看榨油季节要到了,双方冲突却日益激烈,造成当地村民榨油不便不说,还有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

  接到电话后,庭长高勇向村组干部了解情况后,马上和熟悉当地风俗民情的陪审员,顶着烈日骑了2个小时的摩托车来到该村。到村里后,高勇分别到双方当事人家做工作,找出矛盾的焦点。随后,在榨油坊门口进行现场开庭,查清事情经过,现场讲解法律,并邀请乡司法调解员和当地村民也一起旁听,共评是非曲直。最后,在法官和村干部的努力下双方调解结案,当场兑现,握手言和。客观公正的的案件审理,精彩到位的法律解释,让在场的村民都竖起了大拇指,纷纷称赞法庭实实在在为民办实事、解民忧。

  为了响应怀化中院 “把人民群众的需求当作自己的需求来满足,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当作自己的利益来维护,把人民群众的疾苦当作自己的疾苦来对待,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要求,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辰溪县修溪法庭改变以往“你告我审、一判了之”的工作方式,加大巡回办案力度,抬起衙门就群众,变当事人到法庭告状为法官下到乡村和社区就地调处纠纷,减轻群众诉累。

  “虽然庭里配有汽车,但是很多地方汽车根本就去不了。为了方便,我们干脆自己买摩托车,这样一声招呼,我们马上就能到。”高大、黝黑、充满阳光的年轻 法官万兴龙眯着眼微笑地告诉笔者。

  接到来询、办案电话,修溪法庭的法官们都会第一时间骑摩托车前往解决。文书送达、案件调解、就地开庭……,无论天气好坏,路途长短,法庭的摩托车始终攀爬在蜿蜒崎岖的村级公路上。冬天太冷了,大家戏称为“透心凉”,夏天太热了,大家称之为“蒸桑拿”。

  “在摩托车上我吃过热灰,吹过寒风,其中苦与乐不足为外人道,但都山里人那一双双渴望的眼睛,我觉得值了。”庭长高勇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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