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珠海西区按户指标申请摩托车登记上牌

时间:2013-9-5 14:53:08 文章来源: 羊城晚报

    今年10月1日起,珠海市西部地区户籍的居民可以申请摩托车登记上牌了,但每户只有一个指标。9月1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该项工作正在准备当中。而在上月,珠海市通过了《珠海市金湾区、斗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摩托车注册登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3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施行。

  据了解,目前,珠海市金湾区、斗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以下简称“西部地区”)尚处于城镇化发展阶段,地域广阔,村与村、村与镇之间距离较远,公共交通不发达,摩托车仍是西部地区居民生产生活急需的交通工具。“因此制定《办法》,是充分考虑珠海市西部地区发展现状的举措。”珠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林杰说。

  据调查,目前珠海市西部地区约有非法上路行驶的摩托车7万余辆,由于这些摩托车无牌无证,管理难度大,交通事故多发,同时带来“两抢”违法犯罪活动多的问题。出台西部摩托车上牌政策,可以对摩托车进行有效规范管理,进而减少“双抢”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制定《办法》也可以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2000年至2002年,珠海市为西部地区居民集中办理摩托车上牌35000余辆。此后一直没有办理摩托车上牌。到2015年西部地区摩托车基本达到报废期。因此出台《办法》,是延续2000年至2002年的过渡性上牌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具体举措。未来西区依然要实施全面禁摩的政策。

  据悉,自办法实施之日起三年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车辆准许登记,三年后不再办理居民个人摩托车注册登记。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珠海城市发展需要已经实施禁摩政策20多年,从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出发,该地区也需要全面禁摩。“如果上牌政策时间延续过长,上牌数量过多,将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也不利于未来西部地区全面禁摩政策的实施。”

  据介绍,只有西部地区本地户籍的居民才可以对符合要求的摩托车申请注册登记上牌,以公安部门登记的户口为单位,每户仅一个指标。《办法》中对注册登记上牌的摩托车要求总量控制在14万辆左右,且摩托车所有人必须持有驾驶证。
扫描二维码关注e摩微信公众号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