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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麦隆政府出台整顿摩托车的士市场秩序的法令

时间:2013-9-18 8:19:12 文章来源: 环球网 作者:驻喀麦隆商务参赞处

一、喀麦隆政府整顿摩托车的士市场秩序

7月30日,喀麦隆总理菲莱蒙·扬签发了关于规范喀全国摩托车的士(简称“摩的”)市场的总理令,其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摩的的定义:用于公共交通的、无拖车的自我驱动二轮车。目前在喀部分城市使用的三轮摩托车将被禁止行驶。

2、摩的运营资格:摩的运营人员须持有S2类驾驶证和摩的公共交通营业证,须申请摩的工商法人注册和摩的运营人员注册,须持有有效摩的技术检测证、保险单和纳税证明,另外还须缴纳车辆印花税等相关税款。

3、摩的着装要求:摩的用于公共交通之前,摩的运营人须到喀交通部申请牌照登记并取得摩的运营合法牌照。摩的油箱须涂成黄颜色,配有两个座位(包括驾驶座在内)、两副脚蹬、两个后视镜、一个喇叭、一套完整的照明和信号设备,以及两个安全头盔。摩的运营人须戴安全头盔并身穿坎肩,坎肩的颜色由摩的所属辖区主管部门来确定,坎肩正面和反面须印有十厘米左右的反射带、所属辖区的简写名称以及摩的的牌照号码等。另外,摩的乘客也须戴安全头盔。

4、惩罚措施:违反上述摩的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喀交警部门可视情节对违法者进行吊销驾照和摩的运营证等惩罚。

就在喀总理签发上述法令的几天后,8月5日,喀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喀摩托车及其零配件进口许可法令,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商业进口摩托车及其零配件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

1、填写申请表格并贴有印花税;

2、商业注册卡及动产贷款副本;

3、纳税卡副本;

4、无债务证明;

5、进口商注册证明;

6、与摩托车厂商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副本;

7、有关部门发放的(摩托车进口许可)类似证明;

8、摩托车售后服务保证书;

9、摩托车经营地点地图。

(二)、非商业进口摩托车及其零配件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

1、填写申请表格并贴有印花税;

2、纳税卡副本;

3、购买摩托车发票;

4、摩托车登记卡;

5、有关部门发放的(摩托车进口许可)类似证明。

摩托车及其零配件进口许可证将由喀商务部部长签发,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可申请更新。其中,非商业(即“个人性质的”)摩托车及其零配件进口许可证不得借用或转让。

二、喀麦隆摩托车市场情况

据喀交通部统计,截至2012年上半年,喀摩托车保有量约16.3万辆,但已申请摩托车驾驶证的仅有5.2万辆,已申请摩托车运营证的仅有3100余辆,目前喀10万余辆摩托车属于无证驾驶。

据喀国家摩托车贸易联盟统计,近年来喀摩托车消费量和进口量剧增,以经济首都杜阿拉为例,摩托车平均每天售出20辆。目前喀全国近99%的摩托车产自中国,日产丰田摩托和铃木摩托比例日渐降低。

另据喀国家统计局(INS)的统计,近年来喀摩托车进口量和进口额呈逐年上升趋势,具体详见下表(进口量单位:吨;进口额单位:百万非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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