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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兴化:“三无”摩托车事故频发的背后

文章来源: 泰州日报 作者:戚兴杰 吴小强

      在兴化市农村地区,二轮、三轮摩托车数量多、分布广,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问题,是导致摩托车管理难、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怎样有效控制和减少摩托车事故的发生,值得我们深入分析探讨。请看——
    近年来,随着兴化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及“村村通”公路建设步伐的加快,摩托车以其经济、方便、实用等特点深受广大农民朋友的青睐,成为了他们的主要交通工具,但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却频繁发生。摩托车安全已成为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事故的发生,显得尤为迫切。
    兴化有34个乡镇,包括二轮、三轮摩托在内的“四小车辆”多达十几万,交通管理压力大毋庸置疑,这些车辆潜在的安全隐患也十分突出。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兴化市涉摩交通事故当中,摩托车驾驶人因多为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驾驶,很多人最终都负主要以上责任,发生重大事故还得追究刑事责任。随着“五进”宣传的深入,广大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仍有不少人尤其是农民朋友对摩托车“三无”的危害认识仍然不足,加之乡村公路受警力限制,管理力量相对薄弱,摩托车“大军”走南闯北,不时引发恶性交通事故。2013年11月6日晚,熊某无证驾驶无牌照的二轮摩托车与停放在路边的变型拖拉机发生碰撞,致熊某自身死亡。无独有偶,2014年1月24日晚,徐某驾驶“三无”二轮摩托车撞到路边行人后致其死亡。据统计,涉及摩托车的致人死亡事故在兴化农村地区事故总数中占了很大比重。去年国庆期间,在兴化开发区某红绿灯路口,一起导致2人死亡的重大事故正是由于三轮摩托车闯红灯所致。
    警惕“三无”隐患
    “三无”摩托车既没有上牌办证,又没有投保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率又特别高,多数情况下无力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三无”的事实存在,往往给事故善后处置带来很大难度,不利于权益保护。虽然交巡警部门可借助社会路救基金来保障受害者权益,但这不是解决“三无”问题的根本措施,况且摩托车社会救助机制尚不完善。最糟糕的情况是,无牌无证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部分驾驶员采取弃车逃逸,或肇事后驾车逃逸,即所谓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由于无牌无证,且很多摩托车属于二次转手或为“盗抢车”,交警很难查清摩托车车主或驾驶人身份信息,很难精确开展追逃工作,极不利于执法侦查工作。再者,摩托车酒驾现象也很普遍。相关数据显示,兴化摩托车醉驾案件数远超过汽车醉驾案件数,约占全部醉驾案件数的86.29%,以农村地区居多。摩托车“三超一疲劳”、不戴头盔、多人共乘等交通违法行为十分突出,已成为影响农村地区交通秩序的一大乱源。
    要对“三无”说不
    从2月11日至春运结束,针对兴化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和交通违法特点,尤其针对摩托车“三无”、多人共乘、酒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兴化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集中精力和警力,在该市农村道路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坚持对摩托车“三无”零容忍,不断加大路面查处力度,有效减少了涉摩事故的发生。农村交警中队动真碰硬,严管严治,查处多起摩托车多人共乘、非法营运等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和警示作用。交警还专门印制了“核载提示牌”,在执法时向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通过在机动车车身前后粘贴提示牌,督促驾驶人自觉抵制超员和违规载客。此外,该部门以节后返程高峰为重点时段,在事故多发、易发路段设立12个临时执勤点,对长途车辆一律实行逢车必查,以严管严控、动真碰硬的态势,坚决消除“三超一疲劳”、酒驾、准驾车型不符等违法行为。
    摩托车牌证可在当地办理
    “三无”摩托车虽然免去了牌证及保险费用,但其危害可不容小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其成本可是非常之高,因此没必要去冒“三无”这个险。虽然定期的整治工作对控制、减少摩托车事故的发生起到一定作用,但从根本上解决“三无”问题还得从源头下手。目前,兴化大队下辖的10个农村中队基本都可以自行办理辖区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牌证业务。今年,交警部门还通过协调保险、医院等部门,在农村地区继续推出车管业务下放活动,群众可直接到当地交警中队办理摩托车上牌、上证。摩托车没有悬挂号牌,没有取得驾驶证上道路行驶属于违法行为,通过正规途径购买摩托车后一定要办理牌证业务。交巡警在此提醒,无论是二轮摩托,还是三轮摩托,驾驶人都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超载、超速、酒驾、多人共乘等交通违法行为,要敢于向“三无”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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