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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保交强险渝7家保险机构被罚35万

来源:华龙网      2010-9-9
  涪陵区7家财产保险分支机构以不同形式和理由拒绝承保摩托车交强险、在销售摩托车交强险时搭售商业险或附加其他条件。日前,重庆保监局对这7家机构开出35万元的罚单。

  3日,重庆保监局介绍称,近段时间,重庆万州、云阳、涪陵等部分区县的部分财产保险分支机构存在以不同形式和理由拒绝承保摩托车交强险、在销售摩托车交强险时搭售商业险或附加其他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引起了有关方面高度关注。

  近日,重庆保监局对涪陵区摩托车交强险业务开展专项检查,查实当地7家财产保险分支机构以不同形式和理由拒绝承保摩托车交强险,违反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第十条的相关规定。重庆保监局依据该条例,责令这7家保险机构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整改,并处以35万元的罚款。

  重庆保监局表示,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以各种理由拒卖摩托车交强险,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追究有关保险机构、高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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