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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黎允许摩托在汽车间穿行 “愤怒的摩托车手”很满意

时间:2015-12-28  文章来源: 欧洲时报

  【欧洲时报秋实编译】据法新社巴黎12月27日报道,《宪报》26日刊登一道政令,允许在某些条件下大巴黎地区、罗纳河口省(Bouches-du-Rhône)、纪龙德省(Gironde)和罗纳省(Rhône)可试行两轮车在两直行汽车间穿行。

  公路安全跨部代表巴伯指明,这条措施明年2月1日开始试行。明年元月中旬起,公路安全管理机构就将与摩托车手和驾车人进行广泛交流,告诉他们这种迄今被禁止的做法将是可行的。公路安全委员会(CNSR)曾建议试行,以便给所有用户一个明确框架。

  试行四年

  试行范围是大巴黎地区、罗纳河口省、纪龙德省和罗纳省,时间设定为4年,这些地区最多可延续一年,获准穿行于两行汽车中间的车辆标准很明确:是宽度最多不超过一米的两轮或三轮机动车。

  两轮或三轮机动车可以穿行的特定情况是什么?一种是在位于路面最左边的两条行车道上行驶的两行汽车中间。另一种情况是,当汽车密度很大,所有车道上都形成不间断的纵列时,此时汽车最高时速不超过50公里。再者,只有在高速公路或法定最高时速高于或等于70公里的公路上,这些公路的路面中间有一条隔离带,两侧路面起码各有两条车道,因此巴黎环城高速公路非常符合条件。

  大多数两轮车用户在实践中都采用过在两行汽车中间穿行的做法。法国“愤怒的摩托车手”联合会(FFMC)总代表对这条措施感到满意,但认为当局在准许试行这条措施时表现得很胆小:试行可以,但4年太长了。

  2012年,摩托车手互助保险公司实验室做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97.5%的两轮车用户在汽车中穿行,但只有52%的受访者宣称赞成普及这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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