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图吉兆摩托车牌上贴“福”字 司机被记12分罚200元

时间:2016-4-8  文章来源: 扬子晚报 作者:陈咏

001.jpg


  扬子晚报网4月7日讯(通讯员 明宝 万勇 记者 陈咏)在摩托车的前后牌照上都贴了张“福”字,让人根本看不清牌号。交警检查时,他狡辩称自己这么做完全是为图个吉兆,这难道有错?7日,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垛市际卡口交警,查获了这起较为“奇葩”的交通违法行为。最终该骑士被罚款还记12分,不能继续驾驶并要“回炉”学习,正要出差的他懊悔不已。

  警方发现,该摩托车司机竟将两张“福”字,分别贴在摩托车前后牌照上,前排摩托车挡板上居然还再贴上“出入平安”的字样,这位老兄是想图个吉兆,还是有其它目的,明白人一看便知。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由于故意遮挡号牌,将给警方侦破工作带来难度。

  现年45岁的扬州市江都区男子李某是个企业业务员,平时经常出差在外,家里这辆摩托车不怎么开,今年清明节回家祭祖才开的。7日上午9时许,李某驾驶自已的二轮摩托车由江都到高邮办事,行驶到高邮市三垛市际治安卡口处时,交警示意他停车,于是停车接受检查。当时李某认为自己证照齐全,显得若无其事。当交警问他是否知道自己交通违法了时,李某说:“我错在哪里?你们为何要检查我?”

  交警质问其前后号牌是这么一回事时,这位老兄仍不知错,狡辩称,自已在今年春节期间,为图个吉兆,将买的多张“福”字贴到家里的同时,为自已刚买不久的二轮摩托车前后牌照也贴上了“福”字。民警问他还能不能看清摩托车的前后号牌时,他又辩称“忘了撕了”。当李某将“福”字撕下时,不干胶已将原号牌腐蚀得不成数字了。交警当场对李某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的行政处罚,由于不能继续驾驶并要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正要出差的李某懊悔不已。
扫描二维码关注e摩微信公众号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