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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公告管理实施前照灯和前雾灯新版标准

时间:2017/5/4  文章来源: 摩托车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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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GB19152-2016《发射对称近光和/或远光的机动车前照灯》实施方案

1. 检验方案
1)在检验方案中增加GB19152-2016,保留GB5948-1998。
2)在检验方案中根据检验内容将标准分解成2个检验项目,分别为:
前照灯性能要求
塑料配光镜材料要求。

2.同一型式判定原则
1)前照灯性能:
符合同一型式判定原则第4.4条;
光学系统的特性相同;
通过反射、折射、吸收和/或工作时的变形,改变光学效果的部件相同;
提供的光束种类(近光,远光或远、近光)相同;
灯丝灯泡、气体放电光源的类型或 LED 光源/模块类型和参数(如电压、功率、光通量、色度、显色性等)相同。
注:对于成对安装的前照灯组成的系统,安装于车辆左侧的装置和安装于车辆右侧的装置应被视为同一型式。
2)塑料配光镜材料:
配光镜生产企业相同;
配光镜材料生产企业相同;
涂层生产企业相同。

3.备案参数表
备案参数表中增加:
1)前照灯级别
2)前照灯近光光型(对称/非对称)
3)前照灯LED模块生产企业与数量
4)前照灯LED模块额定功率
5)前照灯LED模块目标光通量
6)前照灯配光镜生产企业
7)前照灯配光镜材料类型
8)前照灯配光镜材料生产企业
9)前照灯涂层生产企业
10)图纸和技术说明书(参照标准中要求)

附件2

GB4660-2016《机动车用前雾灯配光性能》实施方案

1. 检验方案
1)在检验方案中增加新的标准GB4660-2016《机动车用前雾灯配光性能》,原版标准不删除。
2)在检验方案中根据检验内容将标准分解成2个检验项目,分别为:
前雾灯性能要求
塑料配光镜材料要求

2.同一型式判定原则
1)前雾灯性能:
符合同一型式判定原则第4.4条;
“等级”(B或F3)相同;
光学系统特性(基础光学设计,光源型式/类别,LED 模块,分布式照明系统(DLS)等)相同;
通过反射、折射、吸收和/或工作时的变形,改变光学效果的部件以及可变光强控制(如有)相同;
装用灯丝灯泡的类别,气体放电光源和/或 LED 模块,或者光源发生器特定识别码(如有)相同;
配光镜的材料和涂层(如有)相同。
注:设计为一个安装在车辆左侧的前雾灯和另一个安装在车辆右侧的对应前雾灯应为同一型式。
2)塑料配光镜材料:
配光镜生产企业相同;
配光镜材料生产企业相同;
涂层生产企业相同。

3.备案参数表
备案参数表中增加:
1)前雾灯等级
2)前雾灯灯泡类型
3)前雾灯LED模块生产企业与数量
4)前雾灯LED模块额定功率
5)前雾灯LED模块目标光通量
6)前雾灯配光镜生产企业
7)前雾灯配光镜材料类型
8)前雾灯配光镜材料生产企业
9)前雾灯涂层生产企业
10)图纸和技术说明书(参照标准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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