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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年超7万辆摩托车下乡

新闻来源:海南新闻   发布时间:2010-6-9  

  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自我省去年开展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以来,截至今年5月31日,约一年时间里,我省已累计销售70736辆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额达72062万元。

  据了解,凡持有我省农村户口的农民,可到我省列入国家财政部、工信部公布的《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所指定的我省具有经销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的企业(商店)购买。报废三轮汽车,每辆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补贴3000元。购买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销售价格每辆5万元及以下的,补贴销售价格的10%;销售价格每辆5万元以上的,定额补贴5000元。购买摩托车,销售价格每辆5000元及以下的,补贴销售价格的13%;销售价格每辆5000元以上的,定额补贴650元。海南省汽车下乡补贴政策将延续至2010年12月31日,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欲购汽车下乡产品者需抓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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