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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切“限摩规电”是因噎废食

来源:观点中国   胡艺  2010-11-19  
  湖南省郴州市政府发布通告称,禁止非城区号牌和外地号牌的二、三轮摩托车及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助力车(即整车净重大于40公斤、最高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不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车、助力车)在市城区禁行区域道路通行。11月15日,上千摩托车司机到市政府请愿并上街“散步” 对“限摩规电”表示不满。当地政府出动大量警力,多辆警车和执法车被掀翻。(11月16日 《新京报》)

  据郴州市委宣传部介绍,“限摩规电”的起因是,郴州市城区摩托车非法营运、随意停车揽客现象严重,严重扰乱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滋生了“两抢一盗”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城市文明形象。应该承认,摩的司机非法营运、随意停车揽客,确实给交通秩序与城市管理带来挑战,“两抢一盗”更是直接危害到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政府规范摩托车管理,打击“两抢一盗”犯罪行为,我完全赞成。但是政府一刀切“限摩规电”,难逃因噎废食的嫌疑。

  其实,郴州非法营运的摩托车并不是一夜之间冒出来的。据当地知情人士介绍,郴州市从事摩托车营运者一度多达数千人,限摩后这些人将失去生活来源,而禁止摩托车运输,也将极大影响当地个体经营者运送货物等。政府一刀切限摩固然省心省事,但是摩托车营运者的生活出路与个体户货物运输困难是无法绕去的问题。政府仓促限摩,摩托车司机“散步”请愿表达不满并非不可理解。问题是,政府对限摩暴露出的矛盾,不是积极疏导,而是出动大批警力,结果造成了警车被掀翻的糟糕局面。笔者在想,如果政府换一种“限摩”思路,限摩之前先问计于民,有情操作,缩小限摩范围,在安排摩托车司机生活出路的基础上,取缔非法营运摩托车。摩托车司机的反对声音要小得多,也不至于造成警车被掀翻的被动局面。

  更令人纠结的是,郴州市政府“限摩规电”,不仅一刀切限摩,连百姓的“私家车”电动车也不放过。政府“限摩规电”如此因噎废食,岂能不激起公愤?电动车因为其便捷、轻巧、环保,经济等优点,近年来在城市发展很快。它已经成了普通市民的重要短途交通工具。郴州市把大部分电动车划入禁行范围,不仅会影响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也会破坏环保交通潮流。郴州市搬出被全国**一致反对,已经暂缓施行的所谓的“电动车国家标准”,发布“限摩规电”通告,显然难以令人信服。

  应该承认,电动车发展过程中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厂商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求,设计时速严重超标。由于没有办理牌照,骑车人存在不遵守交通法规的问题。从保证交通安全的角度考虑,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是必要的。但是,电动车本身并没有原罪,这些问题其实是生产商、骑车人与管理者的问题。说到底还是管理不力的问题。这些都不是抬高电动车准入门槛,把电动车驱逐出城市的理由,而是管理不力的托词。要说安全隐患,电动车的危害肯定没有汽车大。多数大城市都没有限制电动车通行,郴州这座不大的城市何以容不下电动车呢?

  此外, 政府在市区禁行电动车,除了给民众出行带来不便以外,市民家里原有的电动车如何处理,如何补偿也是一个现实问题。事关千家万户出行权的问题怎能闭门造车,不征求民意呢?

  当然,从管理者的角度考虑,禁止比管理,一刀切禁止比选择性禁止,要省心省事,但民众显然满意。摩托车、电动车到底是限还是禁,如何限、如何禁,在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上,政府在决策之前,一方面要广泛征询民意,科学论证,客观评估政策利弊;另一方面要摆出“限摩规电”以后,不影响市民出行便利的理由。比如,保证自行车路权、完善公共交通服务,降低公交票价,等等。更重要的是,政府应重视民意诉求,让百姓在民生问题上与政府平等博弈,政府要做的,不是下禁令,而是在民意博弈的基础上,当好公允的裁判员,作出理性的价值判断。顺应民众需要,加强引导与管理,保证摩托车、电动车和谐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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